根据《关于公布西安交通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基本条件中教学业务条件的审核办法的通知》(西交教〔2011〕11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教师高级职务申报工作中的教学效果评价工作,学院组织报送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申请教学效果评价教师名单及其相关授课信息。请申请本科教学效果评价的老师完整、准确填写“教师高级职务聘任教学效果评价授课信息汇总表”(附件1),于2017年9月12日前将附件电子版发至学院教学秘书卢宏波(luhb@mail.xjtu.edu.cn)处,汇总后统一报送学校教务处。
申请教学效果评价需保证本人授课学时不少于30学时,低于30学时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如教师本人有需要回避的评价专家,请个人申请并经学院盖章后留教务处备案(回避专家限1人)。评价结果两年内有效,请勿漏报或重复申报,重复申报者不再受理。申请评价的教师慎重调课,如确实需调课者务必提前以调课单形式上报学校教务处。
附件1:教师高级职务聘任教学效果评价授课信息汇总表
理学院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