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师: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2019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9〕2号)要求,现将我校本年度宝钢优秀教师奖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校内在编在岗教师。
二、 推荐、表彰名额
我院向学校推荐1人。学校从各单位推荐人选中遴选出4人向宝钢基金会推荐。
三、推荐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思想品德素质过硬,师德师风表现优异,无“师德失范”行为,通过言传身教,提升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已经获得过“宝钢优秀教师奖”的教师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4.坚持工作在教学一线,近3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5.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6.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7.具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8. 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由学校向宝钢基金会提名,参与“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
三、材料报送
1.师德自评报告(含支部意见)(纸质版1份);
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优秀教师特等奖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具体详见附件)(纸质版原件2份、pdf格式扫描电子版1份);
3.支撑材料pdf格式扫描电子版1份;
上述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7月24日上午9:00,报送地点:仲英楼B209室。
四、其他要求
如候选人参加“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评选,请在《评审表》首页中注明。
联系人:王玮
联系电话:82668559
E-mail:v.wang@xjtu.edu.cn
理学院
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