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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7-04-17     点击量:

理学院相关教师: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陕西省高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陕师培〔2017〕1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凡在我校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本次考试与认定,此项考试合格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要条件。申请人员应以所在学院(中心)为单位集中报名考试。

二、申报条件

1.身份及学历学位条件:(1)我校专任教学人员;(2)取得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

2.品德及身心条件:(1)品德良好;(2)体检合格;(3)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其中从事汉语语言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3.岗前培训条件:已参加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以下四类人员不在受理范围:(1)2017年5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2)兼职教学人员;(3)教辅人员;(4)非我校教职工及其他社会人员。

三、工作安排

1.组织报名: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安排,本次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与认定工作采取先报名考试,后资格审查的方式。请相关教师按要求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两份,要求A3纸型正反印制)、《陕西省2017年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于4月19日前提交至理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地址:v.wang@xjtu.edu.cn。

2.考试费用:120元/人(校本部申报人员的费用由学校承担)。

3.技能考试:考试方式为现场讲课(可使用多媒体),讲课内容以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为依据。讲课时间10-15分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申报人员应在2017年6月1日前备齐材料:(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体检表(见附件3,可持表自行前往校医院或西安市三甲医院体检);(4)申请人《2016—2017学年度教学计划》或证明材料(加盖教务部门公章);(5)《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各单位鉴定盖章(附件4)。

5.资格认定2017年6月底(预计时间),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注册申请,方可取得教师资格证。具体网报注册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玮

联系电话:82668559

理学院办公室

2017年4月17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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